匡智会助理5奸智障女院友 官斥毫无悔意极可鄙 囚13年
匡智会前男助理舍监涉五度强奸轻度智障女院友案,案情并揭在事主床单上有被告精液。男助理舍监早前在审讯解释,因穿短裤及流汗,最终被陪审团裁定5项强奸罪成,案件(HCCC277/2025)今(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
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指,事主是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被告利用事主渴望关怀的心理犯案,行为违反诚信,亦是有预谋及重复犯案。在自辩时对精液留在事主床上的解释,更是荒谬绝伦,斥其浪费法庭及陪审团时间,行为令人极可鄙、厌恶及震惊,没有任何报告显示他有悔意,判囚13年。
被告宗培基(被起诉时38岁,助理舍监)被控5项强奸罪。控罪指,他于2024年7月13日至8月9日间,在大埔的某宿舍五度强奸X。
事主X被评估为轻度弱
案情指,事主X在2002年出生,现年23岁,智商约相当9岁8个月大的孩童。在事主4岁时,她被察觉有发展迟缓,其后评估为轻度弱智。
被告接触X两个月后被宿舍揭发疑性侵
事主居住在大埔的宿舍。自2024年,被告成为该宿舍的助理舍监。事主视被告为朋友,会称之为“基Sir”,二人会闲聊及一起玩赛车游戏,被告亦会请她吃棉花糖。然而被告在6月起与X 接触,惟不足两个月后,宿舍已就案件报警。
被告储物柜内有润滑剂及避孕套
控方指,警方曾搜查被告的储物柜,发现内有两支润滑剂、一盒及9个未开封的避孕套。此外,柜内亦有用于男士生殖器的喷剂;法证另检取了X的床单化验,上面有被告精液及事主的DNA。
闭路电视拍到被告多次带X入男职员房
警方曾翻查闭路电视片段,发现在被告上班时段内,曾四次带X进入男职员房,以及一次进入X的房间,但两个房间内均没有任何闭路电视。事主曾在录影会面中指出,被告曾五度强奸她,过程中她有表达感不适。
X曾叫唔好 被告叫她细声啲
事主又提及,在2024年7月13至8月9日间,X曾应被告要求进入房间,被告会锁上房间及脱去二人的衣服,并从背包中取出包装为蓝色的避孕套,并用“小便𠮶到”插入其下体,令她感到痛及不适。X曾叫“唔好”,但被告只要求她“细声啲”。被告其后会脱下避孕套,并在事主肚上射精。完事后,被告会用纸巾帮她清洁
X形容被告动作似跑步全身都郁
事主表示,同类型的事件曾五度发生,其中一次被告没有戴上避孕套。她形容,被告在案发时“瞓住系个柜度”,其动作“好似跑步咁,全身都郁嘅”,会把安全套“箍喺小便𠮶度”,及后其下体“成条红咗”。当时她感到害怕。
被告解释穿短裤及流汗疑因此在X床单留精液
被告早前出庭自辩,就事主床单上有其精液。他解释,当天曾经穿著短裤,坐在事主的床上,而且流了很多汗,而事主的睡床正好在冷气下,因此他坐下等事主平复,并否认曾经在房内脱裤及射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