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艇南下|即日开始接受申请 最早到港前30日可办跨境手续
“粤艇南下”周三(10月14日)正式启动,同日开始接受申请。广东籍游艇如果有意南下,船东或船长最早可于到港前30日办理跨境手续,并于抵港前最迟30小时及离开内地水域前4小时,分别完成香港及内地的网上申报,便可以扬帆香港。
“粤艇南下”周三(10月14日)起正式接受申请,并将于周五(10月16日)举行首航仪式。(运输及物流局网页)
抵港前30小时提交船员和乘客入境名单
海事处在社交平台简述申请流程,第一步是到港前进行网上办理,包括开设香港海事处电子业务系统(“eBS”)帐户;于到港前30日内,按需要申请“允许在香港水域内航行”,以及预约锚位或上载泊位证明;至抵港前30小时:同步申请“自由无疫通行证”、船只“到达前知会”,及提交船员和乘客入境名单。
第二步为离开内地水域,船东或船长在游艇离开内地水域前4小时,须经内地“单一窗口”网上提交资料;然后于6个指定口岸办理离境查验,分别为:广州南沙客运港口岸、深圳蛇口邮轮母港口岸、深圳机场码头口岸、珠海九洲港口岸、珠海万山港口岸、中山港口岸盛世游艇会码头。
2026年10月14日,海事处在社交平台发布“粤艇南下”正式启动的宣传图片。(海事处Facebook图片)
第三步为抵港后及离港前,游艇抵港后24小时内:透过eBS申请船只到港证及缴费;至离港前72小时内,亦透过eBS申请船只出港证及缴费。至于人员出入境,须按确认电邮到指定碇泊处,或到入境事务处港口管制组办理。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日前表示,海事处与广东海事局已紧密联系做好准备,而自今年6月起,当局已展开内地船长对本港水域知识的培训及考核,至今已有近300名内地船长顺利通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