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检获未注册韩国“尸皮针” 38岁女涉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被捕
韩国热门医美填充剂Elravie Re2O(俗称“尸皮针”)标榜注射后皮肤重返20岁,近期掀起关注。由于该针剂声称“从遗体捐赠者的皮肤提取胶原蛋白”制造,目前包括香港在内的多地卫生部门仍未批准使用。
卫生署今晚(20日)表示,连日采取突击行动,在尖沙咀及旺角两间提供美容服务的处所检获超过100瓶怀疑第1部毒药针剂及超过70瓶怀疑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针剂,包括20瓶上述俗称“尸皮针”的产品,其包装上以韩文标示用作注射,该产品声称含有人类组织,行动期间一名38岁女子涉嫌非法将人体器官作商业交易,被警方拘捕。
以人类组织制造的产品属于《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下的“受规管产品”,须向卫生署申请豁免。署方指,早前接获相关产品的豁免申请,正在处理当中,目前未批出任何豁免,将继续跟进事件,追查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来源。
卫生署在尖沙咀和旺角处所检获20瓶“尸皮针”
卫生署公布,为打击涉嫌供应未经注册药剂制品针剂疗程的处所,连日采取突击行动,搜查尖沙咀、旺角、荃湾和元朗,共4间提供美容服务的处所。其中上周五和今日(16日及20日)搜查期间,在尖沙咀和旺角处所内,检获共超过100瓶怀疑第1部毒药针剂,以及超过70瓶怀疑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针剂,当中合共20瓶为“Elravie Re2O”。该产品的包装上以韩文标示用作注射,声称含有人类组织。
其后卫生署在与警方联合搜查旺角处所的行动中,一名38岁女子因涉嫌非法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以及涉嫌非法将人体器官作商业交易被警方拘捕。
早前接获相关产品豁免申请 目前未批出任何豁免
卫生署规管事务总监封萤表示,今次行动检获的Elravie Re2O针剂,包装上声称含有人类组织,既属于《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465章)下的“受规管产品”,亦是受《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规管的“药剂制品”。
卫生署早前接获相关“受规管产品”的豁免申请,正在处理当中,目前并未就相关产品批出任何豁免,卫生署不曾接获相关产品的药剂制品注册申请。署方会继续跟进事件,并追查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来源。
早前特别去信全港医生及机构 提醒售卖有关产品违法
封萤又指,有关产品缺乏临床安全数据,有公共卫生风险,卫生署早前亦特别去信全港医生及私营医疗机构,提醒他们必须遵守香港法例,在香港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均属违法。
封萤提醒市民,涉及注射的程序属医疗程序,只应由本地注册医生或注册牙医施行,在接受注射程序前,巿民应先了解医生的全名,并查阅香港医务委员会注册医生名单或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注册牙医名单,以确认其专业资格,保障自身健康;不应因为接受注射程序的处所自称是美容院或其他名称,便误以为有关注射程序不具备风险。
此外,若有关于预防或治疗疾病的疑问,应先咨询注册医生,由医生按个人健康状况及最新医学证据提供专业建议,切勿轻信未经证实的医疗声称,以保障自身健康和安全。
以人类组织制造的产品属于“受规管产品” 须向卫生署申请豁免
卫生署续指,以人类组织制造的产品属于《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下的“受规管产品”。在本港售卖此类产品前,必须先向卫生署署长申请豁免并获批核。任何人触犯该条例所订罪行,如属首次定罪,可处罚款5万元及监禁3个月,其后各次定罪,均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凡符合“药剂制品”定义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效能和素质方面的标准,并获得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批准注册,方可在香港销售。非法供应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
除了上述在旺角处所的拘捕行动外,就其他涉嫌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销售未获豁免“受规管产品”的个案,卫生署亦已将个案转介警方跟进。
若怀疑有人非法供应“受规管产品”将采取执法行动
卫生署一直严厉打击非法供应及/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以保障公众安全。由2023至2026年9月,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共处理108宗涉及销售及/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而被定罪的个案,最高刑罚为被判监禁10个月(所有涉案罪名总计),或罚款最高港币24.2万元(所有涉案罪名总计)。
卫生署又指,有既定机制密切监察市场上销售的药物及“受规管产品”,不论是线上或线下的销售渠道,如发现怀疑有人非法供应/或管有未获批准的“受规管产品”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卫生署会立即展开调查及采取执法行动。有需要时,亦会联同其他执法部门采取联合行动,或将个案转介相关执法部门跟进。如涉及医护专业人员,卫生署会转介至相关的专业规管机构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