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医生梁金丰签发207日追溯病假 裁定专业失德除名半年获缓刑

撰文: 洪戬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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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医生梁金丰被控于2022年在没有合理证明下向一名的士司机开出207日病假,案件今日(21日)在医务委员会审理。案情指,病人于2021年9月遇车祸,颈及背部受伤,曾获两间公立医院分别开出5日及1日病假。病人其后于2022年3月到被告的诊所求诊时,却要求病假要追溯至意外发生日期。被告表示出于对病人的同情,以及考虑到疫情的特殊状况,最终分两次开出合共207日病假。

医委会研讯小组指,被告没权在没有任何合理或恰当的证明下,为病人开出尚未向自己求医时的病假,裁定专业失德,判被告从注册医生名单中除名半年,缓刑两年。

梁金丰今日没有出席聆讯,由律师代表。(洪戬昊摄)

两间公立医院分别开5日及1日病假

案情指,病人在2021年9月驾驶的士与一部私家车相撞而扭伤颈部及背部,当日已即时在湾仔律敦治医院获治理,经检查发现没有骨折,获5日病假。他其后须每周到沙田威尔斯亲王医院进行物理治疗,亦不能坐多于两小时。同年10月,他再因颈及背伤到威尔斯亲王医院求诊,获开出一日病假。

被告原打算开12日病假

至2022年3月,他到被告的私人诊所求诊,被诊断出颈部和背部肌肉紧张和肌肉运动能力下降,走路亦一拐一拐。被告原打算开出12日病假,对方却要求病假要追溯至意外发生的日期。

被告翻查病人的医健通纪录,发现与病人告诉他的病情吻合。被告称出于对病人的同情,以及考虑到疫情的特殊状况,他遂开出从2021年9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病假。

香港医务委员会。(资料图片)

被告两度出于同情开长病假

病人原定于2022年3月31日覆诊,最终延至5月3日才覆诊,检查显示病人背部依然僵硬。被告原打算开出两周病假,但病人要求病假由4月1日开始,因为他3月31日要到威尔斯亲王医院进行物理治疗而无法覆诊。被告称再次出于同情,开出4月1日至5月20日的病假。

两段病假合共达207日,与病人的士相撞的私家车司机的保险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遂向医委会提告。

研讯小组:没权开未向自己求医时的病假

医委会研讯小组指,即使被告有查阅病人的医健通纪录,也没权在没有任何合理或恰当的证明下,为病人开出2021年9月25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的病假,因为当时病人尚未向他求医。被告同样不应在没有任何合理或恰当的证明下,为病人开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2日期间的病假。

小组获通知,被告在事件后完成了增强关于开出病假的专业知识的课程。小组最终判被告从注册医生名单中除名半年,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