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2万张乱抛垃圾罚款书 议员倡非经济处罚 政府称具阻吓力
目前乱抛垃圾行为可处以定额罚款3,000元;违规过马路行为,一经定罪,则最高罚款2000元。有议员关注定额罚款机制缺乏弹性,会加重基层市民经济负担。政府以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质询时表示,有关引入以社区服务等非经济处罚替代罚款的建议,当局需要考虑多项因素,在平衡各方因素后,现行检控及罚款机制行之有效,并具备足够的阻吓力。
目前乱抛垃圾行为可处以定额罚款3,000元。(资料图片)
运输及物流局经咨询环境局及警务处后,提供数据显示,食环署在公众地方、渔护署及康文署在管理场地就乱抛垃圾行为所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数目,去年总数32,693张,较去年多757张,增幅为2.4%。按全港18区划分,油尖旺区获最多罚款通知书,有4,909张,其次是元朗区,有3944张,深水埗则录得2917张。
去年违规过马路检控宗数有逾6千宗 同比减26.%
至于去年行人因违规过马路被检控宗数有6,689宗,较去年减少2,416宗,跌幅26.5%,亦较三年前为低;去年口头警告宗数则录得301宗,较去年减少444宗,跌近6成。
当局指,定额罚款制度不涵盖违规过马路罪行,警务处以传票形式检控,并由法庭按案情严重性作出适当判罚。根据现行法例,最高可被判罚2,000元。
有议员关注定额罚款机制缺乏弹性,除加重基层市民经济负担外,未必能长远改变市民行为和提升守法意识,建议政府考虑引入具针对性和教育意义的替代措施。
引入非经济处罚替代? 现行机制行之有效
运输及物流局回复查询表示,有关引入以社区服务等非经济处罚替代罚款的建议,政府需要考虑多项因素,其中包括阻吓力、法律事宜、法庭运作机制,以及行政资源等实际执行因素。在平衡各方因素后,我们认为现行的检控及罚款机制行之有效,并具备足够的阻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