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署长专访|穷凶极恶可获法援 陈泽铭:有法律代表更符公义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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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署署长陈泽铭上任署长一职已10个月,他由执业律师“空降”执掌这个以民为本的部门,陈明白有人或会质疑,为何穷凶极恶的人都可获法援,但他指署方并非裁决被告有无罪的法庭,被告一日未被裁定有罪,都享有无罪推定。他又提到,有三类可判囚终身的指明罪行,如谋杀和危害国家安全等,即使资产超标也可以申请法援,陈说:“为咗彰显公义,畀个法律代表佢其实更加合乎公义。”

强调署方宗旨以人为本

陈泽铭出任这公职前,除了是一名执业律师,亦曾在2021至2024年间,出任律师会会长,陈认为他亦可算是“空降”入这个部门,形容自己仍属于新人。陈指署方宗旨是以民为本,有别于私人机构著重商业效益,陈说:“我觉得要谦逊,因为你系服务紧社会。”他特别感谢同事的支持同包容。

法援署署长陈泽铭称,署方宗旨是以民为本。(汤致远摄)
陈泽铭在2021至2024年曾出任律师会会长,虽然已任法援署署长10个月,但陈仍形容自己是一名“新人”。(夏家朗摄)

法援署并非法庭 给予法律代表更合乎公义

陈泽铭亦明白,他作为法援署的署长,公众或会有疑问:“点解穷凶极恶都畀法援佢?”陈强调,法援署并非裁定被告是否有罪的法庭,在《基本法》和《国际人权公约》保障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享有无罪推定。只要法庭未有裁决,被告仍是无罪之身。他重申,法援署并非判定罪责的法庭,在法庭宣判前被告均享有无罪推定权利。陈说:“为咗彰显公义,畀个法律代表佢其实更加合乎公义。”

三类案件即使资产超标仍可申请法援

陈又说,申请法援首先要符合经济审查,其次是评估案情的合理胜诉机会。不过,根据《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规则》(第221D章)第13条,凡涉及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谋杀罪,或《刑事罪行条例》第19条所订有暴力的海盗行为,若申请人因经济审查被拒,可直接向主审法官申请批出法援并豁免审查与分担费。此外,若法援署署长认为给予申请人法援有助维护司法公正,也可酌情批出法援。

被告自行抗辩或反令法院效率下降

陈解释,刑事案件关乎被告的人身自由,案情评估与民事案件的标准有所不同,是否有助维护司法公正亦是重要考量。陈指,被告自行抗辩会增加法官处理案件的难度,反而会令法院的效率下降。

运用AI在研究及文件管理上效率提升

政府近年积极推动运用人工智能(AI),陈指法援署亦积极应用在法律研究和文件管理上,与不同部门例如数字办保持沟通,积极应用AI 以增加工作效率,亦得以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