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饮用水风波被告认罪 索价最低获合约 首批货已制造商不符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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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物流署去年批出樽装水合约时疑受骗,供应商涉嫌虚报供应商,获批5300万合约。惟署方不出一个月即发现供水有问题。供应商被告欺诈等罪(DCCC423/2026、DCCC1424/2026),被告吕子聪今(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练锦鸿押后至12月30日判刑。

案情透露,署方因吕的投标索价最低又合乎要求而批出合约,惟供应的第一批水,其水樽的制造商已被发现与合约所列不符。吕后解释因内地水浸、山泥倾泻等影响供应,要求更换供应商,惟署方之后发现更多问题而即终止合约。同时亦揭发吕的公司之前向卫生署投标试剂时,亦曾企图诈骗。
署方后来要回收“假水”及另购屈臣氏蒸馏水,损失约203万元。

鑫鼎鑫董事兼股东吕子聪承认欺诈等罪。(资料图片)
被告向政府提供的第一批饮用水,已被发现瓶上所示的供应商与合约不符。(资料图片)

被告吕子聪(62岁,商人)承认欺诈、企图欺诈、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售卖用途、没有登记为食物进口商而经营食物进口业务、售卖没有适当地加上标签的预先包装食物等罪。吕另承认病毒快速反应试剂案的企图欺诈罪。

吕任董事的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则承认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售卖用途、没有登记为食物进口商而经营食物进口业务、售卖没有适当地加上标签的预先包装食物罪。控罪日期为2025年4月至8月。

吕投标时声称樽装水由乐百氏供应

案情指,被告吕子聪是鑫鼎鑫公司的唯一董事,该公司于2007年在港成立,吕及妻子陈碧琳是公司的仅有股东。

吕在2025年5月,透过电子标书,以鑫鼎鑫名义,投标政府物流服务署的樽装饮用水合约,该些水主要供应政府部门的办公室使用。吕在标书指其公司可提供由内地乐百氏饮用水公司制造,品牌名称为鑫乐/乐百氏的樽装水,厂房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白山村,并附上《食品生产许可证》、乐百氏广州水样本的检测报告、ISO9001证书及ISO14001等证书。

鑫鼎鑫索价最低而获合约

吕投标后曾按署方要求,补交《制造商意向书》和《自我声明》等文件,投标委员会开会认为鑫鼎鑫合乎要求,且索价最低,建议将价值5294万元,为期3年的合约批予鑫鼎鑫,政府在6月批出合约,鑫鼎鑫须于2025年7月8日起为政府提供樽装水。

首批水樽指制造商为观音山及羊台山

根据协定,鑫鼎鑫的水樽须列明由“乐百氏广州”及“鑫乐”为制造商。惟物流署不久后发现,首批樽装水的包装,除了显示“鑫乐”一名外,还显示“观音山”一词,并将观音山饮用水有限公司及羊台山饮品有限公司列为制造商。物流署要求鑫鼎鑫更改包装,鑫鼎鑫称下批水会更正。

吕指白云区连场大两要求更改制造商

吕于同年8月向物流署表示,供应商受到白云区连场大雨,及严重水浸及山泥倾泻所影响,申请把供应商改为东莞市东娃饮用水有限公司,并递交伪造的检测报告等文件,获署方批准更改制造商。

乐百氏澄清无参与投标

物流署同日收到一份看来是乐百氏发信澄清无投标物流署的樽装水合约,与鑫鼎鑫亦无合作关系,更从未授权第三方以鑫乐或观音山品牌销售樽装饮用水。

吕坚称从广州乐百氏采购

署方因而要求吕解释,吕在会议上仍声称经微信向广州乐百氏采购货品,并提供部份微信对话证明,署方会后于8月5日报案,并终止与鑫鼎鑫的合约。

吕曾与乐百氏一名总监讨论采购事宜

调查显示,吕确在一个名为“乐百氏水”的微信群组讨论采购乐百氏饮用水的事宜,乐百氏人力资源部总监萧小贤是该群组成员,其中一名叫李博,现正被通缉的成员,曾提到会向乐百氏采购。吕又称乐百氏只需提供应饮用水出厂价,他们便会安排跨境车送货到香港,该人力资源部经理亦有应要求,将检测报告、食物生产许可证等文件发到群组。惟最终未有达成协议。而吕向署方提交的《制造商意向书》等文件,亦非由萧提供,而是吕伪造的。

吕提供的水车由观音山矿泉水厂发出

由鑫鼎鑫提供到政府部门的樽装水,实由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的观音山矿泉水厂发出,由物流公司从内地运往到元朗,再送到不同政府部门。2025年7月8日至8月3日,鑫鼎鑫共向港府供应3208樽饮用水,部份樽装水标签并无加合乎要求的标记或标签;亦无使用中英文标记或标签。

李曾给吕屈臣氏水样本报告叫吕改公司名

吕在8月7日被捕,警方在其寓所捡获多份涉案文件,及吕与李的微信对话,吕曾要求李物色制造商,并要求李联系乐百氏,李则称要拿到一份检测报告,再改报告上的公司名,又把一份屈臣氏饮用水样本报告发给吕,叫吕用这报告直接改。吕曾向“羊台山”支付约40万元人民币作为“18.9升蒸馏水水桶卡板费”。同年8月初,政府饮用水风波的事被广泛报道,吕曾与李讨论情况。

署方另买水损失逾200万

署方最后与鑫鼎鑫终止合约,并要向AS Watson Group (HK) Limited买水及回收“假水”,政府在事件中损失不少于203万元。

饮用水案后揭另一投标亦曾涉诈骗

此外,吕另涉投标病毒快速反应试剂时,提供不实资料。该案情指,卫生署于2025年1月就100万剂病毒快速检测试剂招标,为期24个月。吕以公司名义同年3月投标,但漏交周年申报表。吕其后补交2024年版本的申报表,被裁定无效,加上鑫鼎鑫提供的试剂不符要求,最终投标失败。

卫生署职员将申报表的不当情况向投标委员会报告。在樽装饮用水事件被揭发后,卫生署到公司注册处查证,发现鑫鼎鑫没有存档2024年的申报表,因此报警。吕于2026年8月20日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