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决定我的发型” 推不动的学生发型自主

撰文: 大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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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当时为中五学生的林泽骏,在社交媒体挑战东华三院黄笏南中学禁止男同学留长发的校规,平机会接纳其投诉,但其后指事件不涉校方性别歧视,于2023年4月终止调查,并拒绝为案件提供司法援助。

发禁校规在香港的中学一直严格执行,绝大部份学校都明文禁止男生留长发。三位争取取消发禁的学生,带著相同疑问在校园在师辈的权威前作微小抗争,同样的问“头发作为身体一部份,学生为何无权自主?”人微言轻如沙石入海,难以撼动这存在已久的规定,他们认为,推动校规改革不应仅由学生承担,盼学校、教育局及平机会能更了解学生的声音,在保障学生权益与维护校规之间寻求更合理的平衡与改变。

Matthew的文章列出九项反驳学校的论点,包括统一性、校誉和长发代表不修边幅等。第二部分则论证为何学生有管理自己头发的权利。(由受访者提供)

发禁校规令学生无法决定自己的发型:

发型打击自信心 与学校沟通无门

今年就读中四的吴同学视头发为表达自我的途径和自信来源,但从中一开始,他因头发过眉和耳朵,经常被学校老师要求剪短发。中三时更被记两个缺点,学校警告他若不剪掉,便禁止他参加学校活动,亦曾因他发型不合规,而在周会时把他调到礼堂最后一排,与同班同学分隔开。吴同学认为老师执行校规不公,例如女同学的浏海同样过眉和过耳,却不被警告。他形容自己因发式问题遭老师责难的次数不能尽数。而学校每月都有大型发饰仪容检查,因此他会在早会时间躲在厕所避开老师。

然而,发禁规定加上老师严苛执行使他压力大增,自信心受挫,一度拒绝外出和上学。他尝试与老师当面沟通提出发禁不合理,及强调学生自主权的重要性,但自己的想法不被老师重视令他感无奈。其他同学虽私下抱怨发型相关的校规令他们困扰,但不敢向校方表达,即使私下向老师表达意见,也只会被打断发言。学校里没有支持自己的老师,吴同学与班主任关系也因此恶化,撞见对方宁愿绕道而行。

向平机会求助无果 或只能顺从校规

中三学期完结前,吴同学希望能在暑假维持原有发型,却几乎每天上学时都因发式违规被老师抓,他因此感压力倍增,与学校沟通无效后,他与今年六月转向平机会投诉。鉴于以往林泽骏向平机会投诉的先例,他尝试依据《性别歧视条例》去信,指控学校执行校规时对不同性别待遇不一,只容许女生留长发而男生不可,因此构成性别歧视。

今年8月11日,平机会建议他撤销投诉,并由该会代发信给学校。然而,吴同学撤销投诉后,校方无视平机会来信,仍不断因发式问题对他作警告和惩处,他与学校的关系僵持不下,每天低头走路避开老师的目光。

学校曾就发型违规问题致电吴同学的家长,家人由最先要求他剪发,到后来读了他向平机会写的投诉文章后才理解他。他表示,若再次因发式违规被惩处,会考虑用家长信向学校投诉。最后若所有方法都无效,便会选择顺从校规:

可能忍一忍就过去,忍到毕业就过去,虽然那段时间比较痛苦但没有办法。

学校对多元性别认同的认知不足 无视医生证明

今年中学毕业的柠茶(化名)有性别焦虑,由中四起屡被老师要求剪短头发,累计约七至八次。她形容自己心软自卑,常因老师一句“若不遵守校规会让他们难做”而感到愧疚,最后都会顺从要求剪掉头发:

我不想好像一个weirdo(怪胎)……我不想被人标签为不正常的人。

无法按个人意愿决定自己的发式,她表示自己每次剪发后都会痛哭,使她陷入焦虑和抑郁中。她觉得中学时期无法成为真实的自己:

我被他们(学校老师)所要求,变成了他们想要的样子,而不是我想要的样子,所以那个不是我。

她在中六时曾向平机会投诉,但无回音,及后向学校递交医生纸,证明自己有性别焦虑不适宜剪短发。学校虽稍放寛,容许她头发稍为过眉,却仍要求她剪短发。学校解释指,基于该校传统的形象不容例外,校方表示“如果一个人打开了这个pandora’s box(潘朵拉的盒子),递了一张医生纸就可以留长头发,其他同学便会质疑为什么你可以留长头发,慢慢发禁就会名存实亡”,但柠茶认为这规定本不应存在。

学校如囚牢 毕业始自由

柠茶质疑学校的解释是否合理,将传统概念套用在现代是不合时宜。她认为校方将学生塑造成“社会的齿轮”,“不容许个人想法,怎样都要跟著这个社会的步伐去走”,并质疑学校教育学生成为独立个体,却限制学生表达自我,要求学生同服同发、每天定点报到,她认为根本与坐牢无异。

学校不通融,家人不理解,更批评她:“好地地为何这样做,留长(头发)很丑,做回一个男生吧!”毕业后她离开学校和家庭,终初尝自由。

不满发禁 写万字文论学生自主

今年就读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的学生Matthew,由中五开始留长发。他忆述自己留著长发穿著校服时,没有遇到任何异样目光和批评,甚至得到年迈街坊的赞赏,指其学校做法开明。

文章中Matthew以学生自主权为基础,指出学生的权利和其他人权一样是与生俱来、不证自明,校方没有合理理由抑压学生。当时Matthew决心留长发,遂将文章电邮全校师生。校方虽未予正面回应,但自此以后,再没有老师因他的发型而提醒或警告他。在毕业礼当天,他指其他家长的反应正面,更有同学向他表示自己的家长支持他。Matthew 认为学校仍需保留一定权力管理学生,但关键在于权力的延伸程度。凡涉及个人表达的校规,不应该强制,且须取得学生共识后方可实施。

执行发禁为校风 法院判词能一锤定音

陈老师(化名)曾任教Band1至Band3学校,拥有13年训导老师经验。她指普遍家长认为男生头发长等同不良校风,学校亦不敢冒险放寛发禁,以免影响收生。而一般老师处理学生发饰仪容违规的做法,会先劝喻,但绝不亲手剪发。若一个月内未能解决,经家长同意下,或将该学生与其他同学隔离上课,“你隔离他,他知道自己不好,同学又知道他不好。”,但学生仍拥有学习权和与同学社交的机会。此举旨在警示其他同学,学校有处理违规同学,以防学生以校方不处理违规同学为由,推倒一个校规后,再推倒第二条校规的骨牌效应。

陈老师直言自己只是一个“打工仔”,纵使个人不同意某些校规,也只能想如何接受。她认为学校的校规是根据教育局指引制订,老师亦只能按校规行事,若要推动取消校规上的发禁限制,最理想的做法是林泽骏及黄永熙案由法院颁布判词,指出发禁相关校规不合时宜,迫使教育局更改指引,学校才能有理由放寛发禁的规定。但她表示自己会尽量代入学生的角度思考,并透过沟通了解他们的需要,助学生寻找双方都接受的中庸之道。

平机会及教育局回应查询

《大学线》向平机会查询如何处理发禁投诉,平机会表示他们只作调解角色,若调解不成功,投诉人可自行考虑下一步行动,如自行入禀法院。2022年,当时为中五学生的林泽骏,向平机会投诉其母校涉性别歧视,但其后指事件不涉校方性别歧视,并于2023年4月终止调查。2023年11月,林泽骏及黄永熙分别向区域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他们的母校制定的发禁校规违反《性别歧视条例》和《残疾歧视条例》,无视他们的性别不安和特殊学习需要,令他们承受沉重的精神压力,案件将于明年4月展开聆讯。

而学生因性别焦虑向校方提供医生证明,期望校方放宽发禁,但校方却未有理会。事件引起反思,学校在多元性别认同的认知及应对是否足够。就此《大学线》向教育局查询,教育局表示与性别认同及多元性别有关的议题并非单纯属于性教育范畴,在社会对相关议题未有普遍共识前,学校不宜将这些议题及价值观纳入课程中。

推动发禁改革非仅学生责任 学校需定期审视校规

香港教育大学教育政策与领导学系博士潘宇轩表示,校规反映社会文化理念的发展。若要得到所有家长和同学的共识才实施校规,实际操作困难。然而,对比校服和头发,校服属于身体外加部份,可以轻易改变。但头发属于身体一部分,长短不能一时三刻改变,因此学生对于头发的决定权应较大,但需要视乎自主的程度,学校即使释出空间仍有一定限制。例如女同学有留长发便要束发的规定,此规定是否亦须应用于想留长发的男同学?但束发又是否侵害其自主?对于学生自主权的程度,他认为社会仍需作讨论。

潘博士认为学校需要定期审视校规,例如女生可以留长短头发,但男生只能留短发,明显少了一个选择,需要学校自行审视。至于如何改变根深蒂固的发禁规定,他认为现在是学生主动采取行动,但不同社会人士和团体都应该参与讨论。他以历史角度出发,指出所有社会的改革都需要长时间,而现时社会基础不足下或难从法规下手,因此文化教育的工作更显重要。他形容若要推动放寛发禁,“文化是一条腿,法规是一条腿”,如果其中一条腿不动的话,都很难作出改变。

【本文获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习刊物《大学线》授权转载,原文:“谁有权决定我的发型” 推不动的学生发型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