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01社论|为何纠结?如何解结?怎么了结?
支联会及其领导人何俊仁、李卓人和邹幸彤,被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分别判处罚款150万元、监禁62个月、84个月、87个月。经过长达五年的严肃审讯,本地法院终于为这个牵动几代香港人复杂情感的历史产物,划上法律意义的句号,也标志一个阶段的结束。对于香港社会而言,支联会从来不是寻常的政治组织——凝聚过无数市民对于国家命运的赤诚关怀,转化成一种非常独特的政治参与,形塑了回归以来的政治版图,也在往后的政治演变中渐次迷失。应该如何理解支联会的存在?又该如何看待法院的判决?取决于我们如何坦诚面对过去近40年来的迷惘,也影响着我们如何清醒重构对于中共执政、国家发展以及特区前途的认知。
11万字的裁决理由书和近万字的判刑理由书,非常详尽且专业地厘清了宪制的秩序、法律的边界、量刑的原则。法庭一再重申,支联会为悼念六四事件而举办烛光晚会本身“并无不妥”,问题是——2018年《宪法》修改后,支联会“结束一党专政”的行动纲领违反了第1条所提及的“禁止破坏根本制度”;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各被告在明知该纲领可能违反第22、23条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情况下,拒绝悬崖勒马,一意孤行抗争。
然而,判决再合理、解释再清晰,也无法完全有效填补这道横亘于不少香港市民的“情感”和“认知”之间的裂痕。事情该“了结”,自然要先“解结”,也就必须坦然面对——为何“纠结”?
源于爱国爱港初衷
终于民粹对抗悲剧
全称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的“支联会”,诞生于“八九民运”。尽管今天不同阵营会为支联会贴上不同政治标签,但没有人可以否认,在那个特定时刻,绝大多数香港市民之所以响应支联会的活动,绝非出于什么政治算计,更非刻意挑起对立情绪,而是一种香港人作为中国人,出于血浓于水的关怀、对于同胞命运的同情,以及盼望国家走向更能体现民主、法治、现代化建设的赤子之诚。
那份爱国爱港初衷,延伸自1960至1970年代,在“反殖反资”背景之下所掀起的“认识中国,关心社会”思潮——当时正值国族意识和本土意识交织,不少大学生发起系列社会运动,包括金禧事件、艇户事件、中文运动等等,希望借由这些参与探索对于身份认同的思考,当中的很多人后来也都成了泛民主派的核心人物。那份善良的情感起点,正是香港面对前途危机的集体回应,不应该也不可能被轻率地抺杀或神化。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支联会借由“六四事件”凝聚了当时社会的巨大情绪,并将普罗大众对于国家发展的深切关怀,转化成为非常独特的政治参与和未来想像,为泛民主派积聚了庞大的政治能量和组织资源,形塑了能与建制派分庭抗礼甚至获得更多选民支持的政治版图。然而,那幅版图本来就是基于并不成熟的假设和认知,最终只能分崩离析。
支联会创办人司徒华的角色举足轻重,尽管“反共”,但并不盲动,而是深知宪制现实,理解妥协沟通的必要,在相互接受的伦理框架下寻求良性互动,2010年政改方案谈判就是例证。只是,他逝世之后,新一代的政治领袖和激进势力迅速擡头,抛弃了务实沟通的智慧,将“从政”抽空成为情绪宣泄和道德表演;忽视了国家经过“改革开放”的治理成效,将悼念活动异化为宣扬对抗思想的政治平台;低估了外部势力透过香港进行地缘政治博弈的影响,不但未能发挥缓冲防御的作用,反而被民粹思潮和港独份子所裹挟。有些人或许会为他们感到欷歔,但在法理现实中,他们的迷失必须付上政治生涯终结的代价。
反共叙事固化狭隘
执念滋生偏见敌意
更加不能否认的是,支联会所提倡的“平反六四”,选择性地认定只有仿效西方体制才能告慰亡魂,从而把“结束一党专政”当成对于国家民主的期盼,甚或某种政治伎俩。尽管以往没有实际煽惑行动,从30多年来的客观效果而言,这股政治力量所宣示的政治论述,确实演化成了固化而狭隘的“反共叙事”,将国家复杂而动态的发展建设,简化为“专制”和“民主”的二元对决,导致不少人对国家体制产生充满偏见甚至敌意的刻板印象。
首先,“爱国”和“反共”被异常绑定,好像必须对中共抱持批评态度,才能站上爱国道德高地,却无视了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领导国家结束百年屈辱、推动14亿人口摆脱贫困、跃升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事实,甚至对“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民生建设、现代化治理成效和创科弯道超车等发展成就视而不见。这种缺乏事实根据的定见,不但无益于修补央港之间的互信,反而让香港社会失去了客观观察国家、顺应时代大势的气度。
同时,记忆了“武力镇压”,遗忘了“八九民运”。“六四事件”无疑是国家转型过程中各种复杂内外因素共同酿成的时代悲剧。邓小平“九二南巡”之后,国家通过持续的改革与发展,带领社会走出分歧与阴影,并在很大程度上重新凝聚了共识与民心。但在香港,每逢周年纪念,在支联会的带领下,都会不断回忆历史伤痛、不断简化前因后果、不断记住“反共”仇恨——即使国情发展和国际局势已经发生巨变,一些人坚持用“决不投降”来为自己的偏执护航,拒绝进行任何历史反思。
此外,更深层的刻板印象,还源于对西方制度的错误想像,以为民主自由就是解决一切社会矛盾的唯一灵丹妙药,甚至误信只要采取强硬的对抗姿态就能逼使中央妥协。然而,这套认知本身就脱离了政治演进的内在逻辑,选择性地遗忘了“民主自由”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实现“良政善治”——即使近年西方种种乱象一再折射这种本末倒置,一些人仍然困于意识形态迷障;即使中共持续透过治理实效解决各种问题,他们仍然固守“专制等同邪恶”的思维。
但事实上,任何主义的实践若被奉为不可质疑的教条,难免都会变成某种形式的专制。过去香港自诩资本主义制度比内地社会主义制度“高尚”,正是掉进西方构建的话语陷阱。然而,香港强调自由与开放,内地注重秩序与发展,本就各有特色和局限——例如香港奉行放任的“无为而治”,却陷入停滞不前的发展困境;内地尽管谨慎管控,但从未阻碍发展,反而有序地推动了经济、科技、民生的巨幅进步,汇聚出实实在在的民族复兴自信。
历史篇章终会了结
积极书写未来一页
随着支联会案的落幕,那些纠结也该解开了。
我们是否应该建立更加全面立体、更具历史深度的国情认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既是历史选择的结果,也已写进国家的《宪法》,并且受到国安法律的保护。这不是强制个人在情感上盲目顺从,而是要在现实中尊重国家宪制秩序,才能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找到立足之地。
我们是否应该厘清情感记忆、自由边界和违法行为的分野?法庭一再确认,纯粹悼念“六四事件”、探讨不同意识形态、甚至对政府进行理性批评,这些行为本身并不受法律禁止,也不会构成国家安全问题。表达自由依然受到《基本法》和《人权法案》的保障,只是任何自由都有边界。个人对历史事件的思绪,可以作为一种信念;然而,一旦将个人情感升级为政治行动,甚至以推翻国家根本制度为目的进行鼓吹与煽动,就会触碰国家安全的法律红线。
我们是否应该积极跨越信任鸿沟、重新寻求良性互动?无论是2019年修例风波,抑或是支联会案判决,在在证明躁进盲动、冲动对抗无法争取任何诉求,只会带来折腾和内耗。《孟子》有云“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对香港而言,如何在尊重“一国”和“中央”的前提下,以务实、理性的方式与中央进行有效沟通,仍是需要不断增进的课题。《孟子》也有云“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对于中央政府,在通过强势立法和严厉执法建立起国家安全屏障之后,或应适度展现胸怀与自信,大方承认香港社会对于“六四事件”的复杂情结,并以更加包容而明确的姿态消除社会不安;至于特区政府,则须以更大力度的改革凝聚社会共识,带领香港回归发展议程。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历史的篇章,终究会了结;下一页该怎么写,取决于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