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与入境处湾仔扫黄搜多个单位 拘6双程证内地女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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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仔警区特别职务队联同入境事务处特遣队,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午(25日)于区内展开代号“虎尾”、“雷霆”、“捍卫者”及“智鼓”的扫黄行动,突击搜查湾仔道、告士打道及骆克道多个楼上单位。
行动中,人员共拘捕6名持双程证的内地女子(20至53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稍后将交由入境处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