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扫黄拘3泰女 检润滑剂、安全套及毛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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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今日(3日)在区内,展开行动以打击非法卖淫活动,共拘捕3名外籍女子(31至34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逾期居留”,3名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据了解,她们均为泰国籍,持护照来港。
行动中,人员在现场检获一批润滑剂、安全套及一次性毛巾等。
警方重申,会继续全力打击有关罪行,以维持社会治安。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