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全港交通执法 将军澳设路障打击残缺或改装车 截16车控4司机
撰文: 黄煦致 翁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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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东九龙交通部为打击残缺车辆及非法改装,今日(9日)早上在将军澳宝顺路近景林邨设路障,截停怀疑车辆后由验车主任即场检验,确认问题即时发告票或拖走进一步检验。结果1辆重型货车及3辆轻型货车有残缺或非法改装,警方将对有关货车司机作出检控。
警方称,一般而言,警员在路面如发现车辆残缺,结构不合符交通条例,会要求司机或车主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处理;若情况严重,例如车胎现钢丝,会拖走到验车中心进一步处理。另外,警方亦会连同验车主任在残缺车辆出现的热点,或车辆较多的地方设路障,警员目测发现有怀疑残缺的状况,会即时截停车辆到路障,交由验车官即场检验。
今日早上10时,警方在将军澳宝顺路近景林邨设路障,主力截查商用车辆,目的是提醒巿民警方会定期检查,驾驶者必须要注意车辆合符保养规格。
警方指车辆结构包括车胎、响号、灯、引擎、车牌及排放等,验车官由车辆的内至外、高至低作出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法例规定,便会告知在场警员,由警方发告票,指示往维修。举例客货车的隔货网要固定安装,但部份司机为方便载货将它移走,或只用螺丝固定,这都是不合法例规定,因为车辆急煞时有可能导致货物移位,若撞到司机有机会酿成交通意外。另外若情况严重,例如6粒螺丝甩脱了4粒,车胎随时会甩出,便会移离路面带往验车中心。
警方总结今日行动称,人员设置路障截查共16辆怀疑残缺或非法改装车辆,并由负责验车的人员即场检验,结果1辆重型货车及3辆轻型货车有残缺或非法改装,将对有关货车司机作出检控。
根据第374A章《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车辆残缺是违法行为,会严重影响到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行人安全。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