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抵港44岁妇藏$6,400私烟 遭海关截获 罪成判囚8周兼罚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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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人员昨日(9日)在罗湖管制站,截查一名44岁抵港女旅客,在其行李内检获1,5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6,400元,应课税值约5,200元。该名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被捕,今日(10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8星期及罚款600元。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10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8星期及罚款600元。(海关提供)

海关表示欢迎判刑,反映即使旅客属初犯,亦可能被判处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