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屿山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 拘4人扣4车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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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屿山警区交通队、特遣队及军装巡逻小队,昨日(10日)在区内举行反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日,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相关违法问题,拘捕4人及扣查4辆涉案电动可移动工具。

警方扣查涉案电动可移动工具。(警方提供)

行动中,人员在东涌及梅窝分别拘捕两名分别55及57岁本地男子,及两名19及45岁本地女子,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及“在行人路上驾驶”,并扣查4辆涉案电动可移动工具。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1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重申,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有机会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一经定罪,除罚款外,更有机会被取消驾驶资格。

警方亦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单车径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须遵守相关法例。警方亦会继续在区内严厉执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并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应遵守交通规例,时刻都要做到“专注、忍让、守法”。

警方会继续针对各种交通违例事项,定期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以确保道路使用者安全。警方同时呼吁司机要专注驾驶,多加留意路面交通情况并时刻保持警觉及注意车辆定期保养。

警方扣查涉案电动可移动工具。(警方提供)
警方扣查涉案电动可移动工具。(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