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池湾东村单位变百家乐赌档 警检逾$40万赌款和筹码 26人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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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一队联同黄大仙特遣队、及东九龙机动部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昨日(18日)大约傍晚6时,在区内进行联合反赌博行动,突击搜查牛池湾东村一个单位,捣破一个怀疑百家乐赌档,在单位内检获一张百家乐赌台、约11万元赌款、面值约31万元的筹码及一批赌具。
行动中,单位内一名78岁本地女主持涉嫌“经营赌博场所”被捕,一名65岁本地男子则涉嫌“协助经营赌博场所”被捕。单位内另外3名本地男子、9名本地女子、5名内地男子及7名内地女子,年龄介乎27岁至75岁,则涉嫌“在赌博场所内赌博”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任何人经营或协助经营非法赌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赌场内赌博,亦属违法,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罚款3万元及监禁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