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钱集团频租酒店做流动中心 8个月洗$6000万 警拘主脑等18人

撰文: 陈傲淇 黄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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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成功瓦解一个洗黑钱集团,涉嫌在今年1月至8月期间,清洗超过6,000万元的怀疑犯罪得益,并会每3至5日频繁转租不同酒店房间作“流动洗黑钱中心”,安排傀儡户口持有人上门操作户口。行动中,警方拘捕18名男女,包括犯罪团伙主脑、骨干成员及傀儡户口持有人。

警方于酒店房现场搜获港币现金超过29万元。(黄伟民摄)

港岛总区刑事部透过情报分析,办识到一个本地洗黑钱团伙。情报显示,相关主脑及骨干成员积极招揽本地人士,在传统及数字银行开设傀儡户口,处理怀疑犯罪得益,部份亦涉及境外诈骗案件的款项。另外,核心成员亦会指派傀儡户口持有人,提取现金或进一步将款项转走。警方发现当中超过30个银行户口,8个月内合共清洗约6,000万况元的怀疑犯罪得益。

港岛总区重案组总督察文智阳指,案中其中一个犯罪手法,集团的核心成员会租用本港不同地区的酒店房间,作为一个“流动洗黑钱中心”,用以组织及策划洗黑钱活动,包括安排傀儡户口持有人,上门房间操作相关户口。而主脑及骨干则精密安排,频密转换中心位置,每3至5日转换一次,刻意隐藏行踪。有关举动无疑确增加警方调查难度,但警方仍能锁定洗黑钱中心最新运作位置。

警方见时机成熟,过去两日(17及18日)展开代号“寒浪”拘捕行动,先于前日(17日)突击搜查尖沙咀区一间酒店房间,以涉嫌“串谋洗黑钱”及“管有危险药物”罪拘捕6人,包括4名主脑、骨干成员及2名傀儡户口持有人。警方在现场搜获超过29万元港币现金、多部手提电话及少量怀疑毒品,包括“冰”毒、可卡因及依托咪酯(前称太空油)。

警方其后继续拘捕行动,于全港再拘捕12名相关傀儡户口持有人。18名被捕人士包括13男5女(29至61岁),大部份人士报称无业。行动仍在进行中,警方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集团的核心成员租用本港不同地区的酒店房间,作为一个“流动洗黑钱中心”安排傀儡户口持有人,上门房间操作相关户口,8个月内清洗约港币6,000万元的怀疑犯罪得益。(黄伟民摄)

港岛总区重案组总督察文智阳及高级督察黄立人呼吁,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财产属于犯罪得益而仍然处理,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14年及罚款500万元。

警方提醒市民,不法分子会以不同借口,借用或购买银行户口作为洗黑钱用途。即使对方为相识,若户口涉及处理犯罪得益,户口持有人亦可能需要负上刑责。警方会因应洗黑钱案件的性质及情况,与律政司商讨,申请加重刑罚。

港岛总区重案组总督察文智阳及高级督察黄立人交代案件。(黄伟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