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妇携逾千支私烟抵港 海关落马洲截获 判囚两个月兼罚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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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人员上周日(21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一名80岁抵港女旅客,并在其身上检获1,40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5,000元,应课税值约4,000元。
该名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被捕,今日(29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两个月及罚款2,000元。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