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的士司机向放蛇警收贵3倍车资被捕 判囚4周罚款兼停牌3个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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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8岁的士男司机,怀疑没有按计程表收费,向乔装成顾客的警员滥收车资。他于上月28日被警方以“滥收车资”、“没有展示的士计程表指示器”、“没有展示的士司机证于证件架上”及“使用一辆座椅安全带有缺陷的车辆”拘捕,并成功检控。上周五(9月26日),他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4罪,被判罚款3,000元、监禁4星期及停牌3个月。

案情显示,西九龙总区交通部、油尖警区人员及辅警人员当日乔装乘客,由尖沙咀区乘的士前往油麻地一文化区,而该名男子则没有按计程表收费,最后收取较原定车资高出3倍的款项,他随即被捕。

该名68岁男子涉嫌滥收3倍车资,他上周(26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4罪,被判罚款3,000元、监禁4星期及停牌3个月。(资料图片)

警方重申,非常重视的士“滥收车资”的案件,并提醒市民有关罪行属严重违法行为。根据香港法例,滥收车资行为一经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刑罚可被判入狱6个月及罚款1万元。

西九龙总区交通部将会在国庆黄金周期间继续进行一连串交通执法行动,打击有关的士违法行为,以保障市民及游客的权益。市民及游客如发现任何有关的士违法行为,应记下时间、地点、的士车牌,司机姓名及行车路线等资料,并向警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