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新招下售私烟罚$200万囚7年 海关首执法拘7人 揭4店违例
海关一连两日在全港进行反私烟执法行动,巡查多个香烟零售点,包括士多、办馆、杂货店、报摊报社等,发现4个零售点以低于烟草税价格出售香烟,拘捕6名店主和售货员。另外,关员亦在深水埗捣破一个私烟储存仓,拘捕一名男子。今次是新修订的《应课税品条例》生效以来,海关首次针对打击零售私烟进行的执法行动。行动中合共检获约132万支怀疑私烟,市值约594万元,应课税值约436万元。
新修订的《应课税品条例》9月19日生效,新增一项规定,任何售价低于法定烟草税价格的香烟,必须证明为已课税,否则将被推定为未完税香烟。海关在全港各区巡查,发现有零售点以低于法定烟草税款价格卖烟,遂于今午乔装顾客,到包括葵涌一间书报社,观塘及粉岭共两间杂货店,及屯门一个报摊,合共4个零售点试买香烟,并拘捕共拘2男4女(36至73岁)涉嫌违例的人,包括3名店东和3名售货员。
另外,关员昨日在深水埗截查一名可疑男子,在他手持的黑胶袋内,检获1,600支私烟。人员之后将男子押回住所进一步调查,再起出约130万支私烟。海关初步调查显示,涉案私烟储存仓运作约3个月,疑供应私烟予零售点出售,或直接供应予用家。海关科收罪案调查科税收调查第二组指挥官蔡俊威表示,被捕人相信是单独犯案,他将私烟收藏在不起眼的民居,以减低风险;案发时他正准备分发私烟,私烟来源仍待调查。据了解,涉案单位亦是由被捕人自行租用。
政府9月19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部分措施即日生效,包括新修订的《应课税品条例》中未完税烟草相关罚则。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由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提高至罚款200万元及监禁七年。
蔡俊威指出,今次是新修订的《应课税品条例》9月19日生效以来,海关首次针对打击零售私烟进行的执法行动。海关会继续加强市面巡查,打击任何形式的私烟活动,并提醒商户切勿出售来历不明的香烟,尤其是遇到来货价异常低的私烟,更要提高警觉,以免误堕法网。
他强调,海关一直以多管齐下策略,全方位打击私烟活动。除果断执法,人员亦会落区宣传教育,向市民派发宣传品,介绍海关打击私烟的工作;亦会派员到全港各区逾300个香烟零售点高调巡查,派发宣传单张,介绍新修订的《应课税品条例》。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