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粉岭放蛇打击白牌车 扣查两Tesla向司机发传票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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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今日(9日)在新界北总区进行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俗称白牌车)行动。

中午时份,人员乔装乘客租车,由粉岭前往大埔,成功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涉及两名分别35及56岁男司机,他们分别报称司机及无业,均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两辆私家车亦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据了解,是次车资约80至90元;警方亦将向两名司机发出传票。

警方新界北总区交通部进行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俗称白牌车)行动,派员乔装乘客,在抵达目的后,成功截获两车;以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向两名司机发传票。(林振华摄)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主管高级督察张展鸿称,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现作出呼吁,市民出行时亦应选择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的保障。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主管高级督察张展鸿交代案情。(林振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