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砵兰街捣毒窟拘5人包括经营者 检$2700毒品及吸食工具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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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今日(9日)在区内进行打击毒品行动,突击搜查砵兰街一单位,在该单位内检获约1克怀疑海洛英、约1克怀疑“冰”毒、约1克怀疑可卡因及一批怀疑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壶、锡纸及打火机等,总市值约2,700元。

行动中,人员拘捕该单位内一名姓林(52岁)男子,涉嫌“经营毒窟”及“贩运危险药物”;单位内另外3男1女(34至57岁),则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警方共拘捕5人,分别涉嫌“经营毒窟”、“贩运危险药物”及“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贩运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应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如开设或经营烟窟,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和监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险药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7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