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岭山火报假案|8岁男童昨晚到警署承认虚报 遭警口头警告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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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月9日)下午警方接报八仙岭仙姑峰有多名师生被困山火,出动陆空搜索近4小时,最终证实并无其事,有人虚报,列“浪费警力”跟进。警方称,一名8岁男童于昨日晚上前往警署,承认曾致电999报案中心虚报有关案件。人员经初步调查后,向该名男童发出口头警告,他其后获准离开。
消息指,该名男童患有专注力不足过动症(ADHD)及自闭症。事发时男童在学校巴士上,突然想起早前电视报道1996年八仙岭火灾的事件,他感到恐慌,遂报警求助。其后男童父母揭发事件,带男童到大埔警署自首。警方警告男童及其父母,全部人获准离去。案件由大埔刑事值日队第三队跟进。
警方提醒市民,虚报案件不但影响警方处理紧急事故的效率,亦可能会导致真正需要协助的市民得不到适当的紧急服务。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虚报而导致浪费警力为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
1996年2月10日八仙岭山火,酿成多名师生5死13伤,为香港死伤最惨重的山火之一。昨日(9日)下午1时47分,警方接获一名男子报案,指八仙岭仙姑峰发生山火,有4名老师及21名学生在山上被困。政府飞行服务队先后派出3架直升机协调救援,惟在空中盘旋时,没有发现山火或被困人士,相信案件属虚报。消防亦动用20名消防员搜索,并派出救护车到场戒备,同样没有发现。直至下午5时31分,消防才停止动员。
据了解,报案者疑为男童声线,曾4次致电999报案中心求助,包括下午1时47分内接连两次、其后1时52分及1时53分,再两次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