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打击非法卖淫 拘8泰国女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今日(13日)在区内打击非法卖淫,共拘捕8名持护照的泰国籍女子(28至38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人员检获润滑剂、安全套及一次性床单等证物。

行动中,警方拘捕8名泰国籍女子。(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会继续全力打击有关罪行,以维持社会治安。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