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扫黄拘58人 揭18岁女操控未成年少女卖淫 外籍女陪酒收$500元

撰文: 林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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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龙警区瓦解一个操控未成年少女卖淫的不法集团,揭发主脑及骨干成员均为18岁或以下的少女,报称无业及学生,她们在网上结识少女,继而利诱卖淫;两名卖淫少女仅得14岁及15岁。集团透过Heymandi及telegram等程式招徕嫖客,并安排未成年少女接客,肉金3000至1万元不等,每次收四成佣金。
此外,警方发现有人在尖沙咀一酒店卖淫,拘捕2名骨干及14名内地女子;金马伦道亦一间有黑社会背景的楼上吧,以泰籍女子陪酒耍乐作招徕,并与顾客有亲密接触,每小时收费500元。警方一连串行动合共拘捕58人。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第五队总督察严韵霞(左)及特别职务队高级督察刘肇龙交代案情。(翁钰辉摄)

操控未成年少女卖淫 Heymandi及telegram招客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第五队总督察严韵霞称,西九龙总区刑事部近日发现一个本地卖淫集团透过交友程式Heymandi及通讯软件telegram招徕嫖客。集团分工明细,分别有成员负责招揽未成年少女、管理通讯软件联系嫖客及安排未成年少女做性交易。

招揽未成年少女方面,成员在网上交友平台或年青人流连的地方,以“揾快钱”作利诱,并且和她们建立朋友关系,以晋升成为集团骨干成员为由,引诱她们再招揽其他少女或接更多客人。

肉金3000元至1万元 集团收四成佣金

成员会扮成未成年少女在交友程式发帖,引诱嫖客主动私讯,继而相约交易。由于少女未成年,成员会指示嫖客预订酒店,并约少女到该酒店房性交易,肉金介乎3000元至1万元不等,完事后犯罪集团会收取四成佣金。

主脑及骨干均18岁或以下 报称无业及学生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人员经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拘捕3名卖淫集团骨干成员,包括18岁女主脑及两名16少女,分别涉嫌“导致卖淫”及“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维生”,主脑报称无业,以往亦从事相关服务,另外两人仍为学生,疑朋友间“搭上搭”认识。

人员亦拘捕4名本地嫖客,涉嫌“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行动中发现两名未成年少女被不法分子操控从事卖淫活动,分别只有14及15岁。

警另捣尖沙咀一酒店 拘两骨干及14名内地女子

此外,警方发现有犯罪集团利用尖沙咀区一间酒店进行卖淫活动。西九龙总区刑事部人员本周四(16日)联同入境处人员进行拘捕行动。由警方派员潜入酒店埋伏,至时机成熟,于酒店附近位置拘捕两名集团骨干成员,她们较早时间多次向性工作者提供性服务相关用品,并在酒店附近租用单位作仓库,内有大量卖淫相关用品,包括避孕套、一次性毛巾、漱口水及润滑剂等。

警方联同入境处于尖沙咀一间酒店,拘捕14名内地女子,当中包括1名16岁及2名17岁少女。被捕人士分别为“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以及“违反逗留条件”。警方相信已瓦解相关卖淫集团。

严韵霞提醒家长多留意子女的上网习惯,关心她们身心发展,提醒小心交友;如发现子女突然间多了奢侈品,应关心及了解其状况。如有怀疑,可报警或寻求专业人士协助。

警方重申“导致卖淫”及“倚靠他人卖淫的收入维生”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此外,嫖客与13岁或16岁以下女童性交,一经定罪可分别判处最高终身及监禁5年。

“封印”行动中检获一批现金、陪酒时使用的耍乐工具, 如骰盅及骰仔等。(翁钰辉摄)

楼上吧由持旅游护照泰籍女子陪酒 每小时收费500元

西九龙总区特别职务队高级督察刘肇龙简述代号“封印”打击色情活动的行动指,警方早前接获线报,指尖沙咀金马伦道一间有黑社会背景的酒吧,以持旅游证件的泰国籍女子陪顾客饮酒耍乐作招徕。女子与顾客有比较亲密的身体接触,借此吸引客源。

探员“放蛇”进入涉案酒吧调查,发现当顾客到酒吧后,职员会安排穿著性感的外籍女子让顾客挑选。她们是以旅游签证来港,陪客人饮酒耍乐,并有亲密身体接触,收费为每小时500元。

周三(15日)晚上,西九龙总区刑事部联同西九龙机动部队及入境处人员,突击搜查这间楼上酒吧,拘捕30名持护照的陪酒泰籍女子(24至42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

另外,1男3女涉嫌“串谋雇用不可雇用人士”罪名被捕,他们是酒吧的公司董事、经理及持牌人(36至54岁)。 同时亦拘捕一名36岁持本港身份证的外籍女子,涉嫌协助安排上述女子未经批准来港工作。行动中检获一批现金、陪酒时使用的耍乐工具, 如骰盅及骰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