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陶炉纸皮盒作掩饰 65岁妇携381支私烟抵港 罪成判囚6周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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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5岁女旅客前日(18日)经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抵港,海关人员截查时,在她身上及其携带的“电陶炉”纸皮盒内,检获3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1,500元,应课税值约1,200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被捕女子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20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6星期。海关表示欢迎判刑,认为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