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拘29岁抵港男旅客 揭行李藏逾$9万私烟 判囚4个月兼罚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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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入境男旅客因处理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今日(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个月和罚款2,000元。
海关人员于周二(21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29岁抵港男旅客,并在其个人行李内检获约20,700支未完税香烟,市值约9.3万元,应课税值约6.8万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