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私家车撞女途人后杳踪 警3日后拘30岁男司机 涉3罪今早提堂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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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21日)下午约5时20分,警方接获报案,指一名50岁女途人在屯门田景路38号对开怀疑被一辆私家车撞倒,该私家车其后离开。人员接报到场,该名60岁姓陈女途人手脚受伤,清醒被送往屯门医院治理。案件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伤 - 不顾而去”调查。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意外调查队第六队进一步调查后,于昨日(24日)晚上在上水区拘捕一名30岁姓吴本地男子,涉嫌“危险驾驶导致他人严重受伤”、“在意外发生后没有停车”及“在意外发生后没有报案”。

该名被捕人已被暂控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严重受伤”罪、一项“在意外发生后没有停车”罪及一项“在意外发生后没有报案”罪,案件将于今日(25日)上午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60岁姓陈女途人手脚受伤,清醒被送往屯门医院治理。(资料图片)
30岁姓吴本地男子于今日(25日)上午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