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红磡花店疑阻街 店员拒交身份证被带走 食环署:拘控1人

撰文: 林泽锋 马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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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磡曲街一间花店昨日(27日)因被指将货物摆放于店外,食环署及警方人员带走一名女子调查。网上流传一段片段可见,现场有约10名食环署人员及数名警员,该女子被两名食环女职员及女警反手带走,其间她曾轻微扭动身体,有人即在旁高声喝令“行呀!唔好郁呀!”。

被带走的女子今接受《香港01》访问时称自己是店员,当时放在店外的花束为顾客短暂放下,并非店方放置,强调自己没有违规。当食环署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以发出传票时,她拒绝要求,最终惊动警方到场并将她带署。

食环署回复指,当区居民曾向区议会反映曲街一带多间店舖阻街,故食环署及警方会定期在有关地点进行联合执法行动。昨日行动期间,拘控一名拒绝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的涉嫌违例人士,并落案控以相关罪名。

两名分别女警员及食环署人员将女子反手带走,有人高声喝令“行啊!”。(Soso Chan/车cam L(香港群组))

事发于昨日约下午4至5时,《香港01》记者今早(28日)到花店了解事件,片中的莫小姐以普通话接受访问时指自己是店员,并称店方一向遵守规定,货物到店后即时搬入店内,不敢放到门外,亦会保持清洁。

她指当日并无将货物外置,只是有顾客取花后暂放在台面,惟食环人员到场指称“你的花摆在这边㖞”,其后多人到场,她亦被人员拉住不准离开,连要求如厕亦被拒。莫小姐又忆述有人要求她出示身份证,指要作出票控,她否认自己违法并拒绝,最终惊动警方到场调查。

莫小姐表示,当日并无将货物外置,只是有顾客取花后暂放在台面。(马耀文摄)

她续称,自己只是打工,并非店主,而店舖属于小生意,无能力承担动辄数千元的罚款,“我们做小生意也不敢摆出来……一个月$6000(罚款),我们根本没有这个钱……扫到干干净净,之前也付过$9000,一天都赚不到”。莫小姐指,事后被反手带往警署,提供身份资料后,随即获通知可离开。

她直言执法人员“只要看不顺眼就马上来抄你”,指店面面积不大,每逢货量较大,需要放在门口拆货,逐件搬入店内时即被执法,她形容执法人员也不给予任何机会。她指自己已在店舖工作8至9年,只求维持生计,“我们是合法公民,为了两餐。”

食环署及警方截查女子。(小红书影片)

片段曝光后引起热议,有网民质疑“拉一个小贩仔使唔使咁大棚人啊?”;但亦有人认为“净系睇𠮶2秒根本唔知道之前发生乜嘢事,唔好跟车太贴”、“几十人拉一个?都系唔好跟车太贴,事出必有因”;有网民估计店方占用行人路而引来食环执法,“呢一个系花店嘅老板娘!喺红磡好多年㗎啦,成日将啲花周围摆!好多人都俾佢闹过㗎啦”。

莫小姐指,店方一向遵守规定,货物到店后即时搬入店内,不敢放到门外,亦会保持清洁。(马耀文摄)

据了解,昨日下午4时,食环署在红磡必嘉街及获嘉道一带进行联合行动,警方在现场戒备。行动期间,姓莫(57岁)女子因杂物阻街,食环署职员将她截停,要求出示香港身份证及提供个人资料,准备发出传票,但莫妇拒绝要求,食环署遂要求警方协助。莫妇其后被带回红磡警署,愿意向警方提供个人资料,惟仍拒绝向食环署提供其个人资料。食环署以涉嫌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将她拘捕,她获准保释候查。

警方回复查询指,昨日下午与相关部门在红磡获嘉道一带进行联合行动,打击店舖阻街问题。行动中,一名57岁本地女子被带返警署,协助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食物环境卫生署回复指,就红磡曲街一带店舖阻街情况,当区居民曾向区议会反映有关问题,并指多间店舖经常把货品和杂物摆放在行人路和马路上,除对行人造成阻碍,亦严重影响交通和行人安全,因此警方及食环署会定期在有关地点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以纠正违规情况。

食环署昨日联同警方在查询所指地点针对店舖占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其间拘控一名拒绝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的涉嫌违例人士,并落案控以相关罪名。由于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食环署不宜进一步披露案件细节。食环署会继续留意有关情况及采取适当行动。

署方又指,店舖阻街属街道管理事宜,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职权范围,食环署主要的工作是保持环境卫生。如发现店舖违例扩展营业范围或涉及违例贩卖,食环人员会按现场实际情况和搜集所得证据采取相应执法行动,包括发出传票、采取拘控行动和检取货物,亦可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第570章)向违例人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2025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今年8月17日起实施。《修订条例》加入针对店舖阻街罪行,并赋权食环署人员移除涉嫌阻街的货物及/或物品,以提高执法效率。食环署可援引相关条例对店舖扩展营业范围造成阻碍的人士执法,向违例人士发出6,00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并可检取相关货物及/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