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华冰室3间分店遭爆窃 损失共$2800 44岁前职员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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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一名44岁男子,他涉嫌与富华冰室3间分店的爆窃案有关,失款共2,800元。据了解,疑犯是其中一分店的厨师,已经离职。

警方表示,周日(2日)上午接获报案,指葵涌葵富路一间餐厅怀疑遭爆窃。警员到场经负责人点算,发现有约1,500元现金不翼而飞。

葵富路分店周日(2日)遭爆窃,警方追查下发现另外两间分店也遭爆窃。(罗敏妍摄)

葵涌分区特遣队及葵青警区刑事部人员经翻查闭路电视及调查后,翌日(3日)在旺角区拘捕一名44岁姓胡本地男子,涉嫌“爆窃”罪名,他亦涉嫌“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罪名被捕。

警员进一步调查后,相信该名男子与早前两宗分别在尖沙咀汉口道及荃湾众安街两间餐厅发生的爆窃案有关,3宗案件损失共约2,800元;行动中,警员起回部分赃款。案件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跟进,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据了解,疑犯曾于尖沙咀分店工作。(蔡正邦摄)

据了解,涉事餐厅是富华冰室,胡男曾经在汉口道分店做厨师,已经离职。《香港01》记者今早到该分店查询,职员称案件由警方调查中,不便回应。

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提醒,根据《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条,“爆窃”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