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塌墙工伤|屋宇署:村屋拆卸非无王管 可据建筑物条例提检控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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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山贝路一幢正在清拆的村屋,昨日(5日)早上有围墙倒塌,压毙44岁蓝姓女杂工。工业伤亡权益会十分关注,呼吁当局修例,不要再将村屋清拆列为可豁免呈报的工程。

屋宇署今日(6日)在facebook专页发文,指留意到坊间关注村屋拆卸工程是否“无王管”一事。署方澄清,村屋拆卸虽不受《建筑物条例》的部分条文规管,毋须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进行拆卸工程,但不代表村屋拆卸“无王管”,进行工程的承建商仍然有责任确保清拆工程安全。如工程导致任何人受伤,屋宇署可根据《建筑物条例》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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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5日)元朗山贝路一村屋清拆期间一幅墙突然倒塌,压毙一名女工;事后屋宇署人员到场调查。(屋宇署facebook)

屋宇署表示,十分关注昨天一间村屋在清拆期间发生围墙局部倒塌事件,并已立即派员视察,确认剩余的围墙没有明显危险。拆卸工程已经停止,地盘亦已被围封。署方留意到坊间关注村屋拆卸工程是否“无王管”,借此作出澄清。

署方指出,村屋一般为三层,由于结构相对简单,属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不受《建筑物条例》的部分条文规管,毋须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进行拆卸工程,但并不代表村屋拆卸“无王管”,进行工程的承建商仍然有责任确保清拆工程安全。如工程导致任何人受伤,屋宇署可根据《建筑物条例》提出检控。

昨日(5日)元朗山贝路一村屋清拆期间一幅墙突然倒塌,压毙一名女工;事后屋宇署人员到场调查。(屋宇署facebook)

文中续指,事实上,屋宇署已就2023年一宗村屋拆卸工程导致伤亡个案,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2B)条作出检控,案件正等候聆讯。屋宇署除会全力调查上述事件外,亦正联同地政总署检视如何加紧对村屋拆卸工程的要求。

屋宇署呼吁,在进行清拆工程时,业主及承建商必须确保工程安全,否则须负上相关法律责任。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2B)条,任何与建筑工程直接有关的人士 (包括业权人),如进行工程方式导致任何人受伤,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3年。

昨日(5日)元朗山贝路一村屋清拆期间一幅墙突然倒塌,压毙一名女工;事后屋宇署人员到场调查。(屋宇署facebook)
死者家属伤心嚎啕大哭,部份人跪在地上。(蔡正邦摄)

村屋塌墙工伤现场

事发现场为一个村屋清拆地盘。(罗敏妍摄)
消防员在塌砖墙的现场了解情况。(罗敏妍摄)

警刑事调查队及劳工处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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