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涉操控12个傀儡户口 月内清洗$2,200万黑钱 判囚38及48个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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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现年26岁分别姓郑及姓邝本地男子,涉嫌使用12个傀儡户口,在一个月内处理约2,200万元的怀疑犯罪得益,牵涉多宗假冒内地执法人员骗案。

两男今日(7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12项“洗黑钱”罪名成立。警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法庭经审视后批准申请,两名男子被加重25%的刑期,分别被判囚48个月及38个月。

两男今日(7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12项“洗黑钱”罪名成立。(资料图片)

警方于2021年8月至9月期间接获5名受害人报案,均指早前接获怀疑骗徒来电,对方冒充内地执法人员,声称受害人分别违反不同法例,并要求受害人交出银行户口的网上银行登入资讯以作审核用途。及后受害人发现银行户口中的存款被转账至不同的本地银行户口,涉案金额为每宗83万元至1千万元不等。

商业罪案调查科经调查后,于2022年9月2日及2023年11月27日,分别拘捕两名案发时22岁的本地男子,他们涉嫌利用12个傀儡户口,于2021年7月至8月期间,合共处理约2,200万元的怀疑犯罪得益。警方经征询法律意见后,2023年11月落案起诉该两名被捕男子共12项“洗黑钱”罪,今日被判罪名成立。

警方表示,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超过220名被捕人因租、借及出售户口,被法庭就洗黑钱罪行定罪时加重刑罚。警方会继续与律政司就适当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加阻吓性。警方强调,“洗黑钱”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