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湾仔捣毒品仓拘42岁男 检$19万冰毒、依托咪酯、摇头丸及伟哥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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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仔警区特别职务队根据线报及深入调查后,昨日(7日)在湾仔区展开打击毒品行动,捣破一个怀疑毒品分销及储存仓库。行动中,警方检获冰毒、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大量摇头丸、第一部毒药“伟哥”及一批毒品包装工具,总市值约19万元,并以涉嫌“贩运危险药物”及“管有第一部毒药”拘捕一名男子。

行动中,警方检获冰毒、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大量摇头丸、第一部毒药及一批毒品包装工具,总市值约19万元,并以涉嫌“贩运危险药物”及“管有第一部毒药”拘捕一名男子。

警方表示,昨日在谢斐道一单位外截查一名可疑男子,警员其后将他带回单位搜查,检获7包共重约284克怀疑冰毒、19粒怀疑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大量怀疑摇头丸、怀疑第一部毒药及一批毒品包装工具,毒品总市值约19万元。

该名姓刘(42岁)本地男子涉嫌“贩运危险药物”及“管有第一部毒药”等罪名被捕,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将于下周一(10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行动中,警方检获冰毒、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大量摇头丸、第一部毒药及一批毒品包装工具,总市值约19万元,并以涉嫌“贩运危险药物”及“管有第一部毒药”拘捕一名男子。
行动中,警方检获冰毒、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大量摇头丸、第一部毒药及一批毒品包装工具,总市值约19万元,并以涉嫌“贩运危险药物”及“管有第一部毒药”拘捕一名男子。

警方强调,贩运危险药物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同时,非法管有第一类毒药亦属违法,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警方会继续严厉打击各类毒品活动,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