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抵港旅客行李藏$13.5万私烟被捕 判囚3个月罚款$1000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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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11月13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40岁抵港女旅客,在她的个人行李内检获30,200支未完税香烟,市值约13.5万元,应课税值约9.9万元。

该名旅客随即被捕。她因进口未完税香烟以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3个月和罚款1,000元。

海关人员于11月13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40岁抵港女旅客,在共行李内30,200支未完税香烟,市值约13.5万元,应课税值约9.9万元。(海关提供)

海关表示欢迎判刑,认为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