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巡3报摊士多揭以低于烟草税售价卖烟 拘3人包括店东及售货员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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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于今日(19日)在全港多区进行反私烟执法行动,突击巡查全港各区的香烟零售点,包括士多、办馆、杂货店及报摊等,发现有3个零售点以低于烟草税的售价售卖香烟。行动中,共检获约3,800支怀疑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1万7千元,应课税值约1万3千元,并拘捕3人。

海关发现有3个零售点以低于烟草税的售价售卖香烟。

海关税收罪案调查科税收调查第二组高级调查主任吴朗誉表示,新修订的《应课税品条例》已于今年9月生效,当中新增了一项推定,任何售价低于烟草税的香烟必须证明已课税,否则将被推定为未完税香烟,亦即为私烟。

新修订的条例生效后,海关随即于9月底采取针对打击私烟销售点的执法行动,并在4个销售点包括杂货店、报摊及书报社拘捕6人,涉嫌以低于法定烟草税款的价格售卖香烟。

海关发现有3个零售点以低于烟草税的售价售卖香烟。

海关一直都有密切留意市场情况,加强全港各区巡查,至近日发现仍有部份香烟零售点以低于法定烟草税款的价格售卖香烟,于是采取执法行动。

今日中午时份,海关人员乔装顾客,于2间位分于葵芳及荃湾的报摊,及1间位于荃湾的士多进行试买,并采取拘捕行动,共拘捕2女1男,年龄介乎52岁至65岁,其中2人为店东,1人为售货员。

海关发现有3个零售点以低于烟草税的售价售卖香烟。

海关呼吁各零售商切勿售卖来历不明的香烟,对来货价低于烟草税的香烟,必须提高警觉,以避免刑事责任。另亦提醒零售商和市民,无论卖和买私烟均属违法,根据新修订的《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如发现怀疑私烟活动,可致电海关24小时举报热线 1828080,或透过专用电邮(crimereport@customs.gov.hk)及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