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堕骗案失$400万 地盘工涉$7500卖户口洗黑钱 认罪判囚35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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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2023年6月至7月,分别接获6人报案,指他们接获骗徒来电,并被诱骗将现金转入不同的银行户口,其后发现受骗,总损失金额超过400万元。财富情报及调查科人员经调查后,同年12月拘捕一名案发时32岁的本地男地盘散工,他涉嫌收取7,500元报酬售出3个银行户口,该3个傀儡户口于2023年6月至7月期间,被人用作处理约500万元犯罪得益。

被捕男子其后被落案起诉共3项“洗黑钱”罪。他承认控罪,今日(20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警方向法庭申请加刑,法庭经审视后,批准加重刑罚25%,该名男子被判处监禁35个月。

一名地盘散工涉出售银行户口,供人用作清洗黑钱,认罪判囚35个月,警方东九龙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高级督察任婉彤交代案情。(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洗黑钱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因应使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情况严重,警方就涉及傀儡户口的合适案件,会与律政司商讨及征询意见,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 第27条申请加重刑罚。至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36人因出售、租出或借出户口,就洗黑钱罪定罪时被加刑,刑期分别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即2至18个月不等。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一名地盘散工涉出售银行户口,供人用作清洗黑钱,他承认控罪,警方因应案件涉及傀儡户口而申请加刑,涉案男子最终被判囚35个月,警方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交代案情。(警方提供)
一名地盘散工涉出售银行户口,供人用作清洗黑钱,他承认控罪被判囚35个月,警方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左)及东九龙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高级督察任婉彤(右)交代案情。(警方提供)
区域法院。(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