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宗投资及求职骗案洗黑钱共$1520万 两男分别被判囚45及38个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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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2024年以“洗黑钱”罪,落案起诉两名男子,他们合共牵涉7宗投资及求职骗案,清洗约1,520万元犯罪得益。两名被告早前承认控罪,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两宗案件刑期分别被提高20%,分别判监45个月及38个月。

两名被告早前承认“洗黑钱”罪,分别被判处45个月及38个月。(资料图片)

警方表示,于2023年5月至8月期间,接获4名受害人报案,指有人诱使其透过怀疑虚假网站或应用程式进行投资。受害人其后发现未能取回投资得益,怀疑受骗。4名受害人合共损失1,260万元。

警方经深入调查后,2024年6月拘捕一名50岁本地男子,他涉嫌利用其银行户口于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处理约1,000万元的犯罪得益。警方征询律政司意见后,该名男子2024年下半年被落案起诉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罪。

该名男子早前已就一项“洗黑钱”罪承认控罪,并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案件中,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经法庭审视后,批准加重20%的刑罚,他其后被判处监禁45个月。

两名被告早前承认“洗黑钱”罪,分别被判处45个月及38个月。(资料图片)

另一宗案件,警方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共接获5名受害人报案,指怀疑堕入网上求职骗案或投资骗案。5名受害人合共损失将440万元。

警方经深入调查后,2024年5月拘捕一名34岁内地男子,他涉嫌利用其5个银行户口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期间,处理约520万元的犯罪得益。警方征询律政司意见后,该名男子于2024年下半年被落案起诉5项“洗黑钱”罪。

该名男子早前已就5项“洗黑钱”罪承认控罪,并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案件中,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经法庭审视后,批准加重20%的刑罚,他其后被判处监禁38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切勿租借或卖出个人银行或支付工具的户口,以免被骗徒利用作洗黑钱及收受骗款。任何人如协助诈骗集团,有机会触犯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十年。另外,如任何人租借户口,亦有机会触犯洗黑钱罪,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洗黑钱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