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单位沦非法赌档开4台麻雀 警上门拘主持及12赌客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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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4日)下午约2时,大埔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突击搜查上水新丰路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非法麻雀赌档,拘捕屋内一名39岁姓李本地男子,涉嫌“经营赌博场所”;另外,单位内5名本地男子及7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52岁至80岁,则涉嫌“在赌博场所内赌博”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人员检获4张电动麻雀台、8副麻雀及1,120元现金。

大埔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突击搜查上水新丰路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非法麻雀赌档,拘捕13人。(警方图片)

根据香港法例148章《赌博条例》,“经营赌博场所”及“在赌博场所内赌博”属严重罪行,前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7年,后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3万元及监禁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