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环保署葵涌抽验美国来港海运货柜 检1300罐走私雪种值$640万
撰文: 邓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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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20日)海关与环境保护署在葵涌采取联合行动,海关透过情报分析及风险评估,拣选及查验一个由美国运往香港、报称载有复合地板的海运货柜。海关和环保署人员,在该货柜内检获约1,300罐怀疑走私雪种,估计市值约640万元。
此案除怀疑违反《进出口条例》(第60章)外,亦有可能违反《保护臭氧层条例》(第403章)。海关及环保署会作共同跟进及调查,不排除会有人被捕。
海关和环保署人员,在涉案货柜内检获约1,300罐怀疑走私雪种,估计市值约640万元。(海关图片)
海关是专责打击走私的政府部门,一直站在最前线全方位打击各类走私活动。海关的执法行动绝不松懈,将继续严厉打击海上走私活动,积极运用风险管理及情报主导执法策略,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反走私行动,全力遏止相关罪行。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根据《保护臭氧层条例》,进口、出口或转口任何受管制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均须注册及受许可证制度管制。任何人未经许可而进口或出口上述受管制物质,即属违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