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冚毒窟检值8.9万元毒拘13人 另6人爬窗逃酿1死5伤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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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在旺角新填地街捣破一个怀疑毒窟,拘捕13人,涉嫌贩毒、吸毒等罪行。行动期间有5男1女爬窗逃走,其中66岁男子从1楼平台倒地,送院后不治;另外有2名男子昏迷留医。

警员到场调查。

警方指,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经深入调查,昨日(12月1日)突击搜查新填地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毒窟。

行动中,警员在该单位内拘捕8名本地男子及5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37至67岁,分别涉嫌“经营毒窟”、“贩运危险药物”及“服食危险药物”。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员在该单位内检获约100克怀疑可卡因、约17克怀疑冰毒、约38克怀疑海洛英、80粒怀疑咪达唑仑及一批吸食毒品工具。检获的毒品总市值约8.9万元。

拘捕行动期间,5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28至67岁,尝试从单位爬出窗外逃去。当中一名66岁本地男子从一楼平台堕下,昏迷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其后被证实死亡。另外2名男子昏迷分别被送往广华医院及伊利沙伯医院治理,其余3人清醒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

警方在旺角新填地街扫毒期间,怀疑有人堕楼,其中有男子晾在簷篷,清醒送院。
警方在旺角新填地街扫毒期间,怀疑有人堕楼。多人受伤送院。(罗日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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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贩运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应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如开设或经营烟窟,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和监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险药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7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