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打击非法卖淫 拘两泰国女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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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今日(9日)在区内打击非法卖淫,共拘捕两名分别36岁及48岁持护照的泰国籍女子,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她们正被扣留调查。行动中,人员检获润滑剂、按摩油、安全套及一次性毛巾等。

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今日(9日)在区内打击非法卖淫,拘捕两名泰国籍女子。(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警方会继续全力打击有关罪行,以维持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