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伙警方拘27岁女 涉网售两款含违禁成分、未经注册减肥药

撰文: 邓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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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表示,因应有人在社交媒体平台涉嫌违法销售含有已禁用和未标示受管制药物成分的减肥药,署方今日(11日)联同警方,在将军澳及大埔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27岁女子。

卫生署根据情报,早前透过即时通讯软件,购获两款减肥产品的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进行化验。结果显示,其中一个盛载在黑色胶樽、包装上标示“HELLO GIRL time to show your figure”的胶囊样本,含有“西布曲明”和“呋塞米”。

另一款胶囊产品,则盛载在没有任何标示和包装的蓝色胶樽,样本证实含有“西布曲明”、“去甲基西布曲明”和“呋塞米”。3种成分均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上述两款产品亦怀疑属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一名27岁女子被捕,她涉嫌在社交媒体平台违法销售含有已禁用和未标示受管制药物成分的减肥药。其中一个盛载在黑色胶樽、包装上标示“HELLO GIRL time to show your figure”的胶囊样本,含有“西布曲明”和“呋塞米”。(卫生署图片)

卫生署呼吁,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立即停止服用,市民亦切勿购买或服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卫生署会继续调查事件和采取适当跟进。

“西布曲明”曾用于抑压食欲,由于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含“西布曲明”的药剂制品自2010年11月起,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和出售。“去甲基西布曲明”的化学结构则与“西布曲明”类似。“呋塞米”用以治疗心脏病,副作用包括低血压和电解质不平衡。含有“呋塞米”的药剂制品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获授权毒药销售商(即药房)出售。

一名27岁女子被捕,她涉嫌在社交媒体平台违法销售含有已禁用和未标示受管制药物成分的减肥药。其中一款胶囊产品,盛载在没有任何标示和包装的蓝色胶樽,样本证实含有“西布曲明”、“去甲基西布曲明”和“呋塞米”。(卫生署图片)

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必须在包装上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已购买相关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问或服用后感到不适,应立即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九龙弥敦道345号永安九龙中心18楼1804-0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任何药物作体重控制用途前,应先咨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页上载了“有关肥胖问题及纤体产品的健康讯息”及“含未标示西药成分减肥产品”的资料,供市民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