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10宗抢劫窃案拘35岁男涉$5万 揭专向街市店舖独行市民落手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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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成功侦破全港多区的抢劫及盗窃案,昨日(17日)拘捕一名本地男子,他分别涉嫌与10宗于11月26日至12月16日期间发生的抢劫、盗窃及不付款而离去案件有关,共涉款超过5.1万元。

警方指,疑犯会在清晨及深夜时分,在较宁静的位置,向一些单独外出的市民入手,并从抢去他们的手袋或背包;亦会在街市人流高峰期时下手,趁人多聚集于店舖时,偷取胶筒或钱箱内的现金,当店主发现时,贼人已从人群中逃去。

警方成功侦破多宗抢劫及盗窃案,拘捕一名本地男子;起回部分失物,及疑犯犯案时所穿的衣物。(梁伟权摄)

黄大仙警区重案组督察郑励臻表示,黄大仙警区于周二接获一名市民报警求助,指于较早时间在街市内一店舖工作时,有一名男子到上址购物,其后声称因身体状况欠佳,要求该名店主帮手送货到新蒲岗一个工厂大厦单位。

当到达大厦时,疑犯突然从后抢去店主背包,他尝试挣扎,但被疑犯随手拿起一块长2.5米的电箱盖作出指吓,并要求受害人将其背囊交出。该名受害人在受惊下,被疑犯抢走背包,而背包内有8,000元现金、银行卡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疑犯得手后,随即经后楼梯逃至附近路面,乘坐的士逃离现场。案件中,受害人左边肩膀及左边膝盖受伤,已即时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及已经出院。黄大仙警区刑事部随即进行深入调查及翻查大量闭路电视片段,包括“锐眼计划”下政府安装的闭路电视,成功锁定一名本地男子。

警方成功侦破多宗抢劫及盗窃案,拘捕一名本地男子;起回部分失物,及疑犯犯案时所穿的衣物。(梁伟权摄)

警方经调查后,相信涉案男子与较早前在11月底至12月期间,于元朗及深水埗发生的两宗抢劫案,以及12月分别在天水围、长沙湾、油麻地及旺角发生的6宗盗窃案,还有11月底同样在天水围发生的一宗不付款而离去案件有关。涉案财物包括不同受害人的手袋、钱包、现金、信用卡以及电话等个人财物,总值超过港币5.1万元。

警方于昨日,以3项抢劫罪、6项盗窃罪及一项不付款而离去罪名拘捕该名姓林(35岁)男子,并于其位于荃湾的住所,检取他犯案时所穿的衣著。前日警方亦于旺角起回部份受害人的失物,包括背囊、银包、八达通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等。被捕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稍后将会被落案起诉相关罪名。据悉,不付款而离去罪,是乘坐的士没有付款。

郑励臻续称,疑犯的抢劫手法有明显部署,例如会选择在清晨或深夜时分,在一些比较宁静的位置,向单独外出的市民下手,并从后抢去他们的手袋或背包。此外,疑犯的盗窃手法亦目标明确,例如会选择在人流高峰时段于街市下手,趁人多聚集在店舖的时候,随即伸手入内偷取放在胶桶或钱箱内的现金。当店主发现现金遗失时,疑犯已经在人群中逃去无踪。

警方提醒市民,年近岁晚,更要提高警惕。单独外出的时候尽量避免携带大量贵重财物及现金,切记“财不可露眼”,尤其在人烟稀少的时间单独外出时,亦要时刻留意身边有否可疑人士。如有发现可疑人士,请立即致电999。

警方重申,抢劫罪及盗窃罪同样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前者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而后者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0年。市民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

黄大仙警区重案组督察郑励臻交代案情。(梁伟权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