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大厦石屎从天而降击伤老妇头部 61岁业主立案法团代表被捕

撰文: 黄学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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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发生堕物伤人案。今日(28日)上午8时47分,警方接获途人报案指,兴芳路196号葵丰大厦,有一块石屎从天而降,击中一名77岁姓刘老妇,她头部受伤,幸神智清醒。救护员赶至为她包扎后,由救护车送往玛嘉烈医院治理。

经初步调查后,警方以涉嫌“容许物体自高处堕下”,拘捕61岁姓屈的大厦业主立案法团代表,他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跟进。

石屎从天而降。(黄学润摄)

现场消息指,一名老妇行经葵丰大厦后巷时,一块石屎突然从30呎高的外墙冷气机顶位置剥落,击中该名老妇头部。警方封锁现场,待屋宇署人员到场检查。

老妇被送往玛嘉烈医院治理,头被包上纱布。(黄学润摄)

屋宇署回复查询指,署方今早约10时接获警方通知后随即派员到上址视察,发现大厦面向后巷的二楼外墙窗簷有数块面积约50毫米乘50毫米的混凝土剥落 。屋宇署职员检视后认为整体楼宇结构没有明显危险。

按署方职员的要求,有关大厦业主立案法团随即安排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移除附近其余可能松脱的部分,以确保公众安全。受影响的后巷亦已解封。署方已要求大厦业主立案法团安排作进一步检查,并会继续跟进有关个案,以确保公众安全。

屋宇署强调,业主有责任确保其楼宇安全;而适时维修和保养私人楼宇是业主的基本责任。若因楼宇失修而导致他人财物损失或人命伤亡,业主亦有机会负上刑事及民事法律责任。

石屎怀疑从外墙剥落。(黄学润摄)
警方封锁现场调查。(黄学润摄)
现场是葵丰大厦。(黄学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