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票党”涉41宗网骗呃$90万财物 男主脑判囚53个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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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弹票党”诈骗集团涉嫌于2024年,在网上买卖平台向购买名贵物品,再以“支票过数”方式,将没有余额的支票存入卖家户口,卖家误以为成功收款交易,损失货物。警方经调查后相信,该诈骗集团涉案最少41宗,涉及金额约90万元;集团主脑及相关傀儡户口亦清洗超过约400万元犯罪得益。
警方拘捕诚骗集团主脑及多名成员。案发时35岁的姓郑男主脑,今日(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一项“串谋欺诈”罪及一项“管有他人身份证”罪罪名成立,被加重刑罚,判处监禁53个月。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 犯罪集团分工非常精细,而且会招募一些想“揾快钱”的年青人负责露面工作。(资料图片/黄伟民摄)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人员2024年3月25日至26日,展开代号“摧钢”的打击网上购物骗案行动。涉案诈骗集团透过登记大量社交平台帐户,继而透过网上买卖平台向受害人购买商品包括电话、相机及相关配件及手袋等。达成买卖协议后,集团成员会以“支票过数”方式,将没有余额的支票存入受害人户口,受害人误以为成功收到款项,并向集团成员交出相关货物。当受害人发现支票未能兑现时,货物已被集团成员转售图利。
警方相信被捕人涉嫌与最少共41宗同类案件有关,涉及金额约90万元。该诈骗集团主脑及相关的傀儡户口亦清洗超过约400万犯罪得益。
警员经调查后,于同年3月25日拘捕一名案发时35岁姓郑本地男子。经征询法律意见后,该名男子被起诉一项“串谋欺诈”罪及一项“管有他人身份证”罪,案件今日(6日)于区域法院提堂,郑男被裁定罪名成立并判处监禁42个月。警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法庭经审视后批准申请,郑男遭加重四分之一的刑期,最终被判处监禁53个月。
警方欢迎法庭裁决,并重申“串谋诈骗”罪乃严重罪行。根据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59C(6)条,任何人被裁定犯普通法中的串谋欺诈罪,可处监禁14年。
“弹票党”男主脑在区域法院被判囚53个月。(资料图片/黄浩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