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口岸私家车超速 57岁男被交资料图顶包 亲戚涉碍司法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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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7日)拘捕一名男子,涉嫌一宗超速驾驶“顶包”案。事发去年9月26日,一辆私家车在深圳湾口岸港口岸路段,被警方侦速摄影机侦测到超速行驶。车主向警方提交报称为违例司机的资料,警方发出告票后,被指违例的57岁男子否认指控,并指被人盗用资料“顶包”。警方经调查后,以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罪”拘捕一名35岁男子。据悉,被捕人与57岁男事主为亲戚。

案件交由沙田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跟进。(资料图片)

一辆私家车于2025年9月26日,在深圳湾口岸港口岸路段,被警方侦速摄影机侦测到超速行驶。中央交通摄影调查组人员要求车主提交当日违例司机资料,人员其后收到车主回复,指一名57岁姓郑男子为违例司机,遂根据该名姓郑男子所登记的地址,向他发出“要求提供司机身份详情通知书”。

其后,人员接获有关通知书回复,并向郑男发出超速驾驶的告票。惟郑男接获告票后,否认有关指控,并怀疑有人盗用其资料及冒认其签名交给警方。

中央交通摄影机违例调查组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今日(7日)拘捕一名35岁男子,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罪”,他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沙田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跟进。

警方指出,“妨碍司法公正”为严重罪行。根据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违法者可被处以7年监禁及罚款。另根据《道路交通条例》,车主及司机有责任向警方提交于交通罪行发生时涉案车辆司机的资料,否则有机会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