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联食环署康文署反黑工 巡餐厅发型屋等 拘16人包括3雇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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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于过去一周(2日至8日)在全港多区展开反非法劳工行动,包括“促进行动”、“曙光行动”,以及联同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执行的“惊愕行动”。入境处调查人员搜查了多个目标地点,包括食肆、货仓及发型屋等,拘捕16人。

其中4男8女被捕人为怀疑非法劳工(29至70岁),当中两名女子持有“行街纸”,另有3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他人身份证。其余被捕人包括2男1女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30至64岁),及一名涉嫌协助及62岁女教唆者。有关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劳工的雇主的调查仍然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行动中共拘捕12名怀疑非法劳工、3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及一名涉嫌协助及教唆者。(入境处提供)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

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高等法院曾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