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四村屋遭连环爆窃 失$8万电子产品及现金 38岁内地汉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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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2025年12月22至26日接获4宗报案,指沙田区内4个村屋单位怀疑遭爆窃,经初步点算后,损失一些值约7.9万元的电子产品及2800元现金。新界南总区刑事部及沙田警区人员经深入调查后,昨日(1月12日)下午于马鞍山西沙路拘捕一名38岁姓康内地男子,涉嫌爆窃,他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人员检获怀疑被捕男子犯案时所穿衣物。案件交由沙田警区重案组跟进。
警方重申,爆窃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1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警方呼吁,村屋住户应确保采取足够的防盗措施,例如安装窗花、闭路电视、防盗警报器等,另外亦要谨记锁好门窗。如发现任何可疑人或情况,应立即通知警方。
警方在马鞍山西沙路拘捕一名38岁姓康内地男子,案件交由沙田警区重案组跟进。(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