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4男子涉贩毒 检冰毒可卡因等值$107万 其中3人未成年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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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九龙总区机动部队人员于本周二(13日)下午约3时在长沙湾邨进行反罪恶巡逻期间,发现两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并在其中一名男子身上检获约9克怀疑“冰”毒及约30.2克怀疑海洛英。经初步调查后,该两名15岁的本地男童涉嫌“贩运危险药物”被捕。
人员检获的毒品总市值约107万港元。(警方图片)
人员检获毒品及包装工具。(警方图片)
深水埗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于周四(15日)下午在青山公路—元朗段一网吧内再拘捕一名16岁本地男童,涉嫌“串谋贩运危险药物”,并于同日晚上突击搜查葵涌和宜合道一工业大厦单位,检获约1.47公斤怀疑海洛英及一批毒品包装工具。
人员亦在观塘伟业街一工厂大厦单位外截获一名18岁姓姚本地男子,并於单位内检获约356.8克怀疑“冰”毒及另一批毒品包装工具,该名16岁男童及18岁男子涉嫌“贩运危险药物”被捕。调查显示,贩毒集团涉嫌以工厂大厦单位作毒品包装中心,并招揽未成年人士管理毒品包装中心及在街头贩运危险药物。行动中,人员检获的毒品总市值约107万港元。
被捕的其中一名15岁男童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2月中旬向警方报到;另一名15岁男童则被暂控一项“贩运危险药物”罪,案件已于昨日(16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至于16岁及18岁被捕人分别被暂控两项“串谋贩运危险药物”、“贩运危险药物”罪及一项“贩运危险药物”罪,案件已于今日(17日)上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贩运危险药物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终身监禁。警方亦会根据《危险药物条例》第56A条,对招募未成年人士贩毒的毒贩申请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