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大厦后楼梯回复畅通 消防喉辘标示9年前曾检查 承办商解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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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新兴大厦上周五(16日)中午有一个单位怀疑发生火警,后来证实为虚报。有读者向《香港01》表示事发时曾闻到烧焦味,不过没见到火种,并拍摄到后楼梯位置有大量杂物阻碍走火通道,担心造成安全隐患。消防处事后进行特别安全巡查与执法行动,发现40项违规事项,包括逃生途径被阻塞、防烟门损坏或被楔开,以及消防装置或设备被阻塞或缺乏消防年检等情况。

《香港01》今日(21日)再到现场视察,发现情况有所改善,个别消防设备标示的“检查试妥”日期为9年前,负责大厦消防装置的承办商指去年曾检查,可能未有更新日期,并指未接获大厦通知有40项违规,暂时不便回应。

记者今日巡视新兴大厦,后楼梯走火通道畅通,未有被杂物阻碍。(马耀文摄)

记者今日再到新兴大厦了解最新情况,发现消防巡查过后,大厦后楼梯走火通道畅通,未见有被杂物阻碍,亦见有关上防烟门。早前读者拍摄杂物阻碍走火通道的问题似乎已获改善。

至于灭火设备,楼层间的灭火筒标示下次检查日期为今年2月7日,仍未过期,惟有部分灭火筒较为残旧,未有清楚标示有上次及下次检查日期。

不过,记者却发现有楼层的消防喉辘的标示经年月洗刷,笔迹已经相当模糊,当中显示的“检查试妥”日期为2017年2月9日,至今相隔近9年。记者致电消防喉辘上显示的承办商电话,职员承认负责新兴大厦的消防系统,去年曾经检查消防喉辘,但可能未更新检查日期。至于大厦有40项违规事项,职员表示未接获大厦管理处通知,暂时不便回应。

根据《消防(装置及设备)规例》,拥有装置在任何处所内的任何消防装置或设备的人,须每12个月由一名注册承办商检查该等消防装置或设备至少一次。任何人违反相关条文,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万元。

记者发现有楼层的消防喉辘所标示的“检查试妥”日期为2017年2月9日,至今相隔近9年。(马耀文摄)
《香港01》记者今日到旺角新兴大厦了解。(马耀文摄)

从读者提供相片可见,在大厦后楼梯一个大型木柜、易拉架、及木梯等杂物阻挡走火通道。如不幸发生火警,恐怕会阻碍逃生。

从读者提供相片可见,在新兴大厦后楼梯一个大型木柜、易拉架、及木梯等杂物阻挡走火通道。(读者提供)

《香港01》早前就事件向消防处查询,处方回复指,去年曾17次派员巡查旺角新兴大厦,当中包括2次主动突击巡查,其间没有发现违规的情况。人员于今年1月16日到上址进行特别安全巡查与执法行动,其间发现40项违规事项,包括逃生途径被阻塞、防烟门损坏或被楔开,以及消防装置或设备被阻塞或缺乏消防年检等情况。处方已即时向负责人采取执法行动,并提出一宗检控,以及发出12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如相关人士未能于限期内遵办“通知书”的规定,处方会果断提出检控。另外,本处正积极跟进其余30项违规事项,并会作出适当行动。

另外,当日消防处人员在巡查当日已向大厦管理公司详细解释上述违规事项对公众安全构成的严重风险,强调必须严肃正视火警隐患。处方亦建议管理公司须加强日常巡查,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任何火警隐患,应即时提醒业主或占用人遵守相关规定,并在必要时作出举报,以确保公众安全。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商住楼宇的消防安全,以及提升业主及占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处方将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持份者加强沟通,旨在强化政府与业界的协作机制,同时鼓励业主、占用人及物业管理方妥善做好大厦管理,全力消除火警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