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屿山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 拘2人扣查2车

撰文: 林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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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屿山警区交通队及军装巡逻小队昨日(26日)在区内举行反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日,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相关违法问题。

行动中,人员于东涌拘捕两名年龄分别为51及60岁的本地男子,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并扣查两辆涉案怀疑电动可移动工具。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3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扣查涉案怀疑电动可移动工具。(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一经定罪,除罚款外,更有机会被取消驾驶资格。

警方亦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单车径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须遵守相关法例。警方亦会继续在区内严厉执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并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应遵守交通规例,时刻都要做到“专注、忍让、守法”。

警方表示会继续针对各种交通违例事项,定期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以确保道路使用者安全。警方同时呼吁司机要专注驾驶,多加留意路面交通情况并时刻保持警觉及注意车辆定期保养。